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围绕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我深刻领会到必须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全会精神,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学深悟透全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
领悟时代使命。站在历史与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全会的里程碑意义,充分认识“十五五”时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关键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
明确履职方向。深刻领悟全会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与战略考量,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以法治服务“国之大者”的实践路径与着力点。
务求知行合一。我院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支部研学、全员践学等形式,利用“陇检讲堂”“每周一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梳理形成“学习要点+履职方向”清单,引导全体干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和检察共识。
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显担当、善作为
我院始终贯彻落实“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聚焦县委“五区建设”目标,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更加有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我院立足检察履职,聚焦陇县羊乳产业链,深化乳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进一步加强对知名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以“定制式”检察服务回应企业“订单式”法治需求。
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努力担当作为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我院聚力全县“四大行动”,聚焦各类风险防范化解,着力打造“检源圆”检治联调品牌,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依托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跨区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检察服务举措,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着力守护公平正义中强办案、提质效
我院深化落实上级检察院“一行动三提升”活动部署,统筹推进办案质效和管理水平双提升。
更新监督理念。我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的评查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拓宽线索来源,提升监督精准度和效能。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现代化司法理念,确保检察监督办案既恪守法度,又彰显力度、体现温度。
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我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探索制定证据收集指引,推动形成关联犯罪治理合力;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完善刑民配合、依法介入、引导侦查等办案机制,深挖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做实“穿透式”监督,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紧扣“可诉性”标准,聚焦耕地保护、固废整治等领域,深化检察监督效果。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动真格、见真章
该院深刻把握全会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的战略要求,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关键少数“下深水、亲自干、反复抓”,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化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进一步融合推进工作、学习、研究,一体提升干警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优化队伍素质,落实干部素质提升要求,深入实施“五大培优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机制,大力培育标兵能手,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善作善成。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