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对如何更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如何更好服务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部署。基层检察院落实党中央精神和最高检要求,关键在行动,核心在实效。我院以强化“三个管理”为抓手,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促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我院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监督办案各个环节,紧扣“三个管理”要求夯实融合根基,第一时间制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计划,以原文领学、聆听“学习强国”有声书等方式开展学习,每期学习交流会安排两人谈感悟、说体会、话担当,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感、学有所成。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通过党建引领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实现高质效办案。注重理论武装与业务培训相融合,通过新法新规解读、典型案例研讨、司法技能竞赛等形式,提升干警办理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
突出联动协作,提升“三个管理”质效。我院做实业务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坚持每日流程监控、每周数据核查、每月业务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趋势性问题,为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健全业务研判会商机制,凝聚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分析合力,对业务运行进行常态化“体检”,确保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预警、决策更精准。做精案件管理,促进规范司法。优化案件管理流程,明确检察长对案件管理的宏观领导责任,推动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从“办案事务官”向“管理监督官”转变,聚焦案件质量管控和效率提升。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全程动态监督,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关键诉讼环节的监管,确保案件办理合法、规范、及时,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案件信息准确、同步。做优质量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构建办案人员自查、部门检查、案管部门抽查、上级院督查的“四级评查”机制,确保“每案必查、有错必纠”。创新“业务部门日常自查+案管部门专项评查”的融合评查模式,形成案件质量“双层防火墙”。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评价、司法责任认定紧密挂钩,倒逼实现高质效办案。
突出固本强基,实现队伍素能跃升。我院立足“三个管理”实践,精准对接队伍建设需求,打造“大学习”体系,构建部门学、个人学、党小组学、全员学、检委会集中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六学”联动机制,突出“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开展“大培训”提升干警专业素能,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青检论坛等活动,班子成员、部门主任、业务骨干带头授课,助力青年干警从新兵生手迅速成长为业务尖兵。我院还依托“大练兵”活动破解发展难题,承办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奎屯市、乌苏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三地四方”检察机关法庭辩论赛,积极参加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法庭辩论赛,干警钻研业务、提升技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