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逐步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协同推动社会治理,是应当重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聚焦“三个坚持”,明确正确方向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负有监督执法、保障守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是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应立足平安建设及社会治理新需求,聚焦“三个坚持”,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略的根和魂,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检察机关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应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理解和把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契机,主动靠前谋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坚持法治理念。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上是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定位,将司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防范风险隐患、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制度完善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既要增强法治思维,又要在推动社会治理中依法而行,在法定范围内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而不能超越履职范围开展工作,对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治理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坚持群众路线。走好群众路线是定分止争的最佳方式,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核心是以司法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应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搭建多元化、便捷化诉求收集渠道;通过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广泛吸纳群众参与、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检察服务更贴合民心、更符合民意;同时,与综治中心各派驻部门、调解组织、基层组织加强协作,推动检察职能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破解“三个难题”,夯实基层基础
检察机关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通过发挥法治保障、监督纠错、矛盾化解等作用,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社会治理资源、破解治理难题提供专业支撑,但受限于职能定位、机制衔接、资源配置等原因,仍面临一些急需破解的难题。
破解责权不清,推动实质运行。建立党组领导、控申检察部门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人员、机制、职能、服务入驻综治中心,理顺入驻团队与综治中心之间、与其他入驻单位之间以及与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有效整合综治中心资源,形成高效顺畅的检察履职运行机制。围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矛盾化解、分析研判、协同防控等履职重点,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矛盾纠纷线索收集、问题甄别、案件分流、化解处置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
破解信息壁垒,拓宽监督渠道。一方面,有序推动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的信息平台、数据资源向综治中心汇聚,集成共享、实时监测、一体研判;另一方面,综治中心是群众反映诉求、收集社情民意的前沿阵地,要积极构建“党委统筹、规则先行、平台互联、安全可控、应用驱动”的一体化信息共享体系,汇聚群众诉求。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入驻综治中心的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有序推进检察机关与其他单位信访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数据,掌握各类案件的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送办理+跟踪反馈”全流程管理模式,充分挖掘法律监督线索。
破解人才短板,建强专业队伍。检察机关派员入驻综治中心,要保障队伍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业务的高质效,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基层、懂协同、懂治理的复合型检察队伍,采用“固定入驻+动态轮值”模式,业务骨干长期驻点,负责日常对接、线索统筹、矛盾化解,同时安排负责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相关业务干警定期轮值,针对综治中心不同领域需求提供专业支持,并建立青年干警、新录用公务员到综治中心锻炼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的主动性,为人才梯队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建立“三项机制”,发挥实战效能
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深度融入综治中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应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方式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
建立信访处置闭环机制。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引领,对综治中心移送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做到首接首办、即接即办。在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布检察信访工作“导引图”,确保实现转办督办到位、依法按时处理到位、失职渎职依法问责到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到位。推动“清单+闭环”管理,强化上下一体、内外协作,群众来信来访由常驻综治中心的检察干警负责接收登记、分流审查、案件推送,并明确由轮值干警办理答复,推动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有序退出机制和终结后教育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责任,促进依法按程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建立多元协同联动机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立足“检察+综治”协同联动,与综治中心其他入驻部门建立“一窗受理、分类转办、联合调处”的工作流程,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的协调联动,推进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同时,深化“府检联动”,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及街道社区等多方联动机制,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就业岗位、进行心理疏导等综合措施,实现多元救助帮扶。
建立风险预警与源头治理机制。以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将检察办案情况引入综治中心,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化解,通过领导包案、上门释法说理等形式将矛盾抓早抓小。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协同开展服务管理,完善重点人员动态评估机制,会同各方对涉严重精神障碍、刑满释放人员、“三失一偏”等人员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行分类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向综治中心预警提示信访安全风险。利用综治中心数据和问题聚集优势,持续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类案分析研判,通过“检察建议+党委督办”方式,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检察官+基层普法”模式,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组织干警定期到综治中心、社区开展“法律问诊”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