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优化路径 2025年11月13日 张晓坤 李天棋

  

   陕西省旬阳市检察院开展上门听证,帮助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陕西省旬阳市检察院干警在高新工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服务。

  

   陕西省旬阳市检察院干警在社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陕西省旬阳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通过构建“一站式”检察服务机制,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等措施,助力综治中心建设提质增效取得初步成效。

  但从整体来看,当前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机制运行不畅,联动效率不高。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及其他成员单位(司法所、信访局、社区网格等)的联动多为“临时对接”,缺乏常态化工作流程,且各单位的数据系统标准不一,入口信息、案件线索等关键数据难以实时互通,形成“数据孤岛”,导致应对突发矛盾纠纷时,易出现响应滞后、信息不对称、影响处置效率的情况。

  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复合型能力欠缺。综治中心是整合司法、信访等多部门资源的综合性社会治理平台,要求工作人员既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掌握群众工作方法、矛盾调解技巧及心理疏导能力。但当前基层检察干警在社会治理知识储备、多元矛盾化解方面经验不足,难以完全适应综治中心的复合型工作需求。

  职能知晓度低,社会认同不足。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的职能认知不足,仍视其为单一的办案机关,对其在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了解有限。检察机关普法多侧重以案释法,对参与综治工作的成效展示不够鲜活,未能有效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对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优化:

  从制度完善入手,筑牢协同治理根基。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检综协同制度框架是破解当前困境的首要任务。建议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出台《检综协同工作条例》,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信息共享权限及综治中心的协调责任,从制度层面厘清权责边界。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集中协调解决制度冲突与流程梗阻等问题,确保协同工作有章可循。

  以机制畅通为要,提升联动运行效能。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再通过机制创新打破协同壁垒,实现高效联动。可组建实体化联合工作小组,由党委政法委和各驻综治中心单位制定《联合工作细则》,规范线索移交、案件会商、应急响应等流程,变“临时对接”为“常态协作”;搭建统一数据共享平台,推动矛盾隐患台账、民生诉求记录等实时互通,同时设置数据分级访问权限,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打破“数据孤岛”;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明确检察职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

  靠人才培育发力,强化队伍支撑能力。检察队伍素质是协同治理的核心保障,应通过“育、选、励”相结合,打造复合型人才。在培育方面,可开设“检察+综治”专题培训课程,邀请社会学专家、资深法官、人民调解员授课,组织干警到综治中心、社区网格跟岗学习,提升社会治理实操能力。在选拔方面,可优先将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警充实到综治关联岗位,同时引进具备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资质的专业人才,构建“法律+综治+心理”的多元人才梯队。在激励方面,可设立综治工作专项基金,用于表彰优秀协同案例工作人员、补贴培训费用,在晋升考核中加大“综治实绩”权重,激发干警积极性。

  用认同提升破局,塑造检察综治形象。群众认同是检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的动力源泉。一方面,可打造“检察综治故事”宣传品牌,利用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形式生动展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成效,增强群众认知。另一方面,可开展“检察干警进网格”活动,定期走访乡镇综治中心,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邻里矛盾调解,同时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推动法律服务下沉。此外,可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的建议,动态优化服务,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持续探索、迭代优化。未来,应重点深化“数字检察+综治”融合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监督线索智能筛查模型”“矛盾纠纷预警模型”,提升线索发现与风险防控的精准度。同时,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如“检综协同制度样本”“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标准”等,为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提供参考,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夯实基础。

  (张晓坤 李天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