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枫”而行 2025年11月13日 路永福 宫月

  

   2024年10月,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干警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上门释法说理解心结,并向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基层是“枫桥经验”的根脉所系、力量所在。近年来,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公心、安民心、聚同心的检察履职,推动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帮助一批困难群众重拾生活希望。该院连续六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打造的“向‘枫’而行”检察品牌入选辽宁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建设示范品牌。

  “枫”,代表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向“枫”而行,指引一代代凤城检察人用心办好民心事、用情化解民心结、用力搭建民心桥。

  “我们不仅要为当事人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丹介绍,该院通过开展检察长接访下访、领导干部包案、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青年突击队联建等工作,形成以“头雁”带领“群雁”为民司法矩阵,使一批难啃的信访“硬骨头”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以来,该院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百余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办案中,检察官通过信访风险预警、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加强内部协同履职和外部协作配合,构建起全院大信访格局,实现从“请进来”向“走出去”的转变,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努力让群众信访的“第一站”变成矛盾化解的“终点站”。该院办理的赵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支持起诉为特定群体维权撑腰;耐心释法说理,在倾听诉求中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为因案致困被害人“雪中送炭”……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以法为基、以暖为翼,真正焐热了当事人的心。

  本报通讯员路永福监制 宫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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