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党员干警到海瑞文化公园开展“探寻海瑞清正之道,筑牢党员干警廉洁之基”主题党日活动。
2024年以来,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
坚持服务大局,以高站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召开深化沟通联系机制座谈会,牵头制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以有力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屯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该院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件,起诉12人,不起诉5人,依法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的盗窃案件6件8人,为企业追赃挽损8.5万元。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该院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切实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2024年,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0件282人,其中批准逮捕139件1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2件535人,其中起诉275件359人;同时,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涉毒犯罪19人,起诉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16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62人。
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该院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4年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92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追赃挽损138万余元。2024年3月,该院对梁某等12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梁某等12人均获有罪判决,并没收违法所得139万余元。
立足检察办案,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该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意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减少社会对抗。同时,该院还结合履职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如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人员管理,全面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连续两年提交屯昌县人大的建议案被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依法履职服务乡村振兴。该院选派17名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脱贫监测户、低保户54户,帮助大石村铺设草坪1200平方米,助力和美乡村建设;依法严惩乡村领域司法腐败,办理1起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并追赃挽损44.44万元;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15名困难的农村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避免其因案致困;同时,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养殖场污水处理、垃圾污染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得到治理整改。
坚持司法为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该院持续加强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2024年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19万余元;持续加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办理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安全专项监督,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禁毒等普法宣传活动,制作8期反诈普法微动漫,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该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精准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该院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针对养殖场污水直排污染、破坏基本农田、危化废弃物污染环境等问题立案19件,依法督促整改挽回被占用基本农田0.8亩,治理排放污水养殖场2家,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60吨,回收和清理有毒有害固体废物8吨。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受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海南省检察院与省水务厅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屯妹 大昌叔”工作室,全面开展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及司法救助工作,2024年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12件,全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09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同时,深入践行领导包案制度,定期发布公开接访公告,主动拓宽接访渠道,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件,该院办理的1件立案监督案入选海南省检察院发布的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
(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