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查成为办案必要环节 2025年10月31日 陈雄 符宣凯

  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通过构建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的评查体系,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院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用时较去年同期大幅缩短,且未有无罪判决或撤回起诉案件,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近日,该院2件评查案件被海南省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

  在推动评查常态化方面,该院构建起检察长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为评查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保障。通过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相关会议精神及《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让干警熟练掌握评查标准。建立每半年对已办结生效案件开展评查的机制,截至8月已完成73件案件评查,其中包括上级院交办的重点案件20件,以及自行组织的2024年至今年上半年办结案件53件。

  为实现评查规范化,该院制定了实体问题、程序问题、案卡问题、文书规范问题、系统应用问题等“五张清单”,为日常办案管理和质量评查提供明确指引。在评查力量调配方面,实行“大轮配”机制,通过《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任务分配办法》整合评查资源,并制定《落实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流程指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在评查过程中,严格遵循“评查人初步认定—听取原办案单位和承办人意见—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检委会研究”的流程,既确保评查结论公正,又通过预警机制督促按时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所有评查任务均按期办结。

  在推动评查实质化上,该院着力拓宽评查覆盖面,实现“四大检察”案件全覆盖,其中刑事检察31件、民事检察7件、行政检察5件、公益诉讼检察7件;同时采取“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专项评查”的方式,实现评查方式全覆盖。为压实评查责任,明确要求评查人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细致审查,对15份评查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补充内容。在一件拟认定不合格的案件中,经评查人补充审查后,检委会最终认定该案审查逮捕阶段为不合格,体现了评查的严肃性。

  据了解,下一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最高检、海南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不断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实现“管案”与“管人”相衔接,促进将高质效办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雄 符宣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