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
构建取保候审司法化程序控制机制
我国取保候审适用率普遍偏低,学界多归因于制度定位的“权力本位”倾向,主张将其改造为“权利本位”的保释制度以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保释权利论实为一种理论虚构,保释本身作为附条件释放,与取保候审制度同质,均属于干预被追诉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实务中的适用困境,症结并非“权利—权力”的定性错位,而在于程序控制机制的结构性缺失。因此,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方向应当聚焦于构建司法化的程序控制机制,包括强化律师参与、完善救济制度等。同时,应当反思非羁押诉讼模式的内涵,主张超越“以取保替代羁押”的路径依赖,倡导以无条件释放为原则、有条件保释为例外的制度重构,真正实现无罪推定下人身自由权的全面保障。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兵:
规制人工智能算法市场竞争风险
人工智能算法在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风险。算法的“黑箱”特性、自主决策能力以及对海量数据的依赖,使得现行反垄断法分析和规制方法在识别、认定和归责方面遇到困境。算法共谋、开源或闭源算法竞争、基于算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不仅可能扭曲市场竞争秩序,也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规制算法市场竞争风险,不仅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是为了确保人工智能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法律与技术的良性互动。故此,需通过加快优化法律与技术互动,以有效应对算法共谋,强化反垄断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相结合,以应对算法滥用等妨碍、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以及加强多元主体协同规制与国际合作等方式,规制人工智能算法市场竞争风险,实现技术创新与公平竞争之间的动态平衡。
(以上依据《中国刑事法杂志》《学术交流》,陈章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