匜:中国最早的诉讼文书实物 2025年10月17日

  

  匜(yìng yí),1975年出土于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现藏于岐山县博物馆。匜作为水器,在祭祀、宴飨等重大典礼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在沃盥之礼中,宾客们正襟危坐,有人持匜倾水,清水自匜中潺潺而下,洗过宾客们双手后的水,接入下方的青铜盘中,象征对宴飨的重视和对宾客的礼遇。

  该器高20.5厘米、长31.5厘米,器形呈琵琶状,头部饰卷曲双角,整体造型似羊。内有铭文157字,铸于器盖和腹底内壁,器盖铭文六行90字,器腹铭文七行64字,完整记载了“牧牛”因控告上级遭刑罚的司法案例,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法律内容,显示了当时西周已有了完整的审判、质证、和解、宣判、减刑、执行、罚金缴纳、档案管理等司法程序,系目前所知中国最早的诉讼文书实物,对研究西周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