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对林涛决定逮捕 2025年09月27日 郭荣荣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郭荣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林涛(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池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河池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