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的一天,监狱李警官抱着一摞案卷,急匆匆地走进我的办公室说:“检察官!这个保外就医的案子,您得好好把把关!罪犯张昕(化名)查出宫颈癌,医院建议做子宫切除手术,但她死活不肯,非要出去化疗。她是毒犯,我们担心出事儿……”
“毒犯?”我皱眉翻开卷宗——张昕,38岁,离异,有吸毒史,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职业的本能让我警觉:是真心治病,还是演戏?不接受监狱治疗方案,难道是想逃避服刑?不行,我得去见见她。
监狱谈话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张昕。她比实际年龄更显苍老,双手紧绞着衣角,身体因紧张而微微颤抖。“检察官,我不想切除子宫,我还想……以后要个娃娃,我可以保外就医吗?”我愣了一秒,几乎脱口而出:“可你都离婚了?”她哽咽着说:“我男朋友……一直在等我,我们说好以后要结婚生娃,你能帮帮我吗……”
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被什么轻轻拨动,抛开“罪犯”的标签,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她的那句“想要娃娃”,是她发自内心的渴望。但我不能只听她说。
案子背后还有诸多疑问:她拒绝手术,算不算“不配合治疗”?按照法律规定,“不配合治疗”就不能保外就医。她出去后会不会复吸?再犯罪怎么办?……每一个问题,都是考验。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咨询了肿瘤专家,医生从专业角度明确:根据张昕的病情,手术和放化疗都是规范的治疗方案。手术根治性更强,对人体损害最大。放化疗周期长,但也能控制病情,还能保留生育功能。
我们又走访了监管民警,民警说:“她入监以来,积极改造,除了拒绝手术外,其他的检查、服药等都是配合的。”
一个女性罪犯在生命与尊严的绝境中,想守护成为母亲的心愿,是基于个人身体权、健康权提出的合理诉求。这,不应当被简单定义为“不配合治疗”。她为保留生育能力而选择治疗方案,应当得到监督支持。
可最难的那关还没过:她出去后,怎么管?
我们联合监狱、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召开了“四方会谈”。公安机关的同志直接就说:“难!她吸毒贩毒,一碰可能又陷进去。”社矫机构工作人员也担心:“我们虽然同意将其纳入监管,但涉毒社矫对象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啊。”我非常坚定地说:“那我们把她作为重点对象,对她进行严管,检察机关也定期进行回访。”沉默了好一会儿,几家单位的同志终于点头了,我们一起为张昕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由专人监管,每日定位打卡、每周当面汇报情况、每月提供身体检查及治疗报告、不定期进行尿检……
这张为她量身定做的立体监管网,现在还差最后一环:她是单亲家庭,她母亲要是不管,谁盯着她?
走访她家那天,她母亲无助地拽着我的手说:“检察官,我女儿这情况咋办哦?求你们帮帮她。”我轻声道:“我理解她的想法,我们正是为此而来。但关键是,你得看好她,不能再沾毒品,这样才能保外就医。”张昕母亲很激动:“以前是我没管好她,怪我。以后我在家守着她!”我提醒:“那治病的费用有保障吗?”她转身走进房间拿出了存折和房产证:“钱我准备好了,检察官你放心,我砸锅卖铁也要救我女儿……”
所有的疑云,在扎实的调查和证据面前渐渐散去。经严格审批,我们作出了“建议同意”的监督意见。随后,省监狱管理局批复下达,张昕终于走出高墙。
回访时,张昕脸色红润了些,检查报告显示肿瘤缩小了,我衷心为她感到高兴。她的母亲捧出一面锦旗,写着“依法办案,纪律严明,排忧解困,似海恩情”。
这个案件也让我们深刻意识到,在女子监狱这个特殊的世界里,每个女犯都不只是案卷上的一个名字,她们也是母亲、女儿、妻子。她们有着更为复杂的情感世界和特殊的身心困境,更需要被“看见”、被“听见”、被“理解”。
我们成立了“雪蓉花”女检察官执检团队,专门处理女性罪犯案件——我们深入监狱,听她们说话,保障她们治病、休息的权利……用女性的眼睛去看见,用女性的心去理解。
是的,我们愿做这样的雪绒花,在高墙之内深深扎根、静静绽放。用法律的温度,唤醒沉睡的希望。用正义的光芒,照亮她们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