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入狱 2025年09月27日 湖北省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检察官 段斯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从驻监检察官信箱收到罪犯董凯(化名)的来信:“我多次申请保留上次服刑获得的狱政表扬和考核分都被驳回了,想约见检察官。”

  印象中,董凯是生物学博士后,曾因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服刑,刑满释放多年后,他怎么又进来了?

  我赶紧调了档案,到监区找董凯。原来董凯2017年刑满释放后,经山东省招商引资,创办了一家生产食品和保健品的工厂。

  2022年,法院对他的案件启动再审,将刑罚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改判为六年,董凯再次来到监狱服刑。

  “工厂花几千万元买回来的新设备还没来得及安装,我就被抓了,订单也没了……检察官,要是狱政表扬和考核分能保留,我就有机会减刑早点出去,不然,工厂真的撑不下去啊!”董凯说。

  谈完话,我意识到这背后牵涉着一家工厂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两百号工人的饭碗。检察长听了汇报后,当即决定全程包案。

  一系列调查迅速展开,我们在监狱核实到,董凯第一次服刑期间没有减刑,获得的1个狱政表扬和165分也没有使用;到法院查询后得知,启动再审的原因是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失衡;赴山东实地走访,发现工厂困境跟他说的一样。

  对全案分析研判后,我们与监狱沟通,没想到第一次上门就碰了个钉子,监狱不同意保留。

  为了解决分歧,检监双方商定召开听证会。

  会上,监狱代表认为,董凯是第二次服刑,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保留规定,他的狱政表扬和分数只能随刑满自动失效。

  我提出,监狱第一次对董凯执行刑罚,所依据的刑事判决书已经被撤销,其两次服刑是基于同一个犯罪事实,是对同一个刑罚的延续。法院再审原因与他无关,建议参照适用司法部相关规定,支持他的诉求。5名听证员讨论后,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

  会后,我们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监狱一方面接受我们的意见,另一方面顾虑重重,将案件报告给省监狱管理局。

  而省监狱管理局表示:两次服刑相对独立,不能保留。

  我第二次到监区找董凯,还没等我开口,董凯强作平静地说:“管教民警把结果都告诉我了,昨天老婆打来亲情电话,说一家股东准备撤资,完啦……工厂完啦。”

  回到单位,我向检察长汇报了案件进展情况,他严肃地说:“你听到有人议论你吗?他们都说,你看中董凯是老板,想收取好处,所以才拼命帮他减刑。”辛酸、委屈、愤怒,一齐涌上我的心头。我尽量平复情绪,拍着胸脯说:“身正不怕影子歪,组织可以来调查。”检察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已经核实过了,没问题,大胆工作。走!去省院。”我和检察长向省检察院作了汇报,省检察院支持我们的意见,带着我们到省监狱管理局当面沟通。

  该案在全国没有先例,我们从法理和情理上阐述了观点。省监狱管理局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在争议较大的情况下,省监狱管理局将该案请示到司法部。两个月后,案件迎来转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答复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

  我第三次到监区,把好消息告诉董凯:“你的狱政表扬和分数可以继续使用了。”董凯激动地说:“太好啦!我的工厂有救了!”

  我们对照减刑条件,全面审查了董凯的服刑改造表现,建议监狱提请减刑。2023年9月,他被法院裁定减刑,立即投身工厂的复产。

  2024年7月,湖北省司法厅结合董凯的案例修订《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细则》,在第三十四条增加一款:“罪犯刑满释放后,非因自身原因被再审改判加重刑罚的,保留原有狱政表扬和考核分。”

  今年春节,我意外接到董凯打来的电话:“检察官,向你报喜!我的工厂步入正轨,发展势头一天比一天好!”

  后来,有人问我:“为一个减刑案件,费这么大劲,值吗?”

  值啊!咱们检察官办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案子,是老百姓心头对“公正”两个字的盼头。从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到拯救一家民营企业,再到推动完善刑罚执行制度,这就是我们刑事执行检察人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