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升级构建了套取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通过打造‘全局扫描+精准定位’的监督矩阵,依法打击套取分配类虚假诉讼行为,持续守护公正底线。”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了解到,套取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后,已应用30余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套取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的构建源于3年前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在王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张某与王某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023年底,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剔除虚假债权,维护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该案暴露出此类虚假诉讼的典型特征,如起诉发生在执行拍卖之后、案件数量多、诉讼标的金额大、庭审缺乏对抗性、案件以调解结案、审理时间短、代理人高度集中等。张家港市检察院及时总结规律,于2023年11月建成套取执行款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依托该模型,检察机关可以将司法拍卖数据与民事裁判文书、执行文书数据进行碰撞,通过设置起诉时间节点、诉辩无争议、快速审结、直接参与分配等类案规则,发现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以逃避执行线索。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可以综合采取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移送相关犯罪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
2024年,套取执行款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在桑某系列虚假诉讼案办理中再次显现威力。桑某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与其他4人串谋,隐瞒自己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由4人作为原告提起虚假诉讼并获得调解书,在执行阶段参与分配执行款,以此帮助桑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张家港市检察院分别就上述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2024年11月,桑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个体权益,更侵蚀司法公信力与社会诚信。考虑到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套取财产分配的情况在破产领域也时有发生,2024年8月,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苏州市检察院,将套取执行款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与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深度融合,拓展监督规则,升级构建了套取分配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依托升级后的模型,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推动剔除虚假债权300余万元。
(本报通讯员陈梦清 刘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