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9月10日

  赵成安:本院已受理原告荆门市跃动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成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802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赵成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荆门市跃动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687.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的货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175%标准自2024年1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荆门市跃动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43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荆门市跃动商贸有限公司负担6.84元,由被告赵成安负担360.59元;后续送达裁判文书所需公告费(金额凭票确定)由原被告双方按相同比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曹成博:本院受理〔2025〕内0783民初3124号原告赵佳煊诉被告曹成博、长春市安能信达物流有限公司扎兰屯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710.15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答辩状示范文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和法庭(中和镇)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袁庆民: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泰安市安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仲裁纠纷案,案号为〔2025〕泰仲字第1186号,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现向你公告送达举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书,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该案。组庭后5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出庭通知书,第1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逾期将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仲裁委员会

  天津路加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志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河北劳人仲裁字〔2025〕第14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正达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会玲诉你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安县劳人仲案字〔2025〕013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本委(地址:安阳县综治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372-5973075)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