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切实提升检察业务管理水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以“全周期管理、穿透式管理、协同化管理”三大举措为引擎,构建精准化采集、智能化校验、效能化应用案件数据质量管理新范式,推动检察业务质效与数据治理能力双提升。
践行全周期管理:构建数据质量闭环管控体系
该院秉持“全流程覆盖、全要素管理”原则,推进案件数据嵌入化管理,融合智能和人工核查,打造问题筛查“双引擎”。在案件受理环节,设置数据“准入关”。该院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和人工核查双渠道,对案卡必填项、关键数据逻辑关系进行校验,确保案件信息完整录入。在案件办理环节,依托“日核查+周核对+月督查+季通报”机制,全流程、多方位对案件数据质量开展实质化监督。该院每周对取保候审长期未结案件开展进度追踪,督促检察人员担当履职,防范刑事“挂案”隐患。
与此同时,该院紧盯最高检、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银川市检察院历次数据核查通报问题,在日常核查基础上,将专项核查监控作为主攻点,将上级院通报的案卡项目作为核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围绕本院案件质量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核查,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对核查出的问题,该院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办案检察官发出口头提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案卡对账销号。目前该院已实现数据质量“采集—监控—整改—复盘”的全周期闭环管理,切实保障数据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今年以来,该院已审核案件信息480余条,通过“人工+智能”双引擎核查方式对案卡进行核查,开展数据督查7次,流程监控83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7份,制发提示函5份。
深化穿透式管理:打造数据问题精准治理模式
该院以数字化赋能践行穿透式管理,打破数据表面现象,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问题本质,推进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
案管部门是检察大数据运用的前沿阵地,该院着力发挥其在整个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中上下联络、左右贯通的枢纽作用,搭好业务数据衔接“桥梁”,促进检察工作顺畅、规范、高效运转。该院以数据报表为抓手,开展专项数据督查。针对退侦、延期、长期未结、捕后不诉等重点案件开展数据对比分析,不仅核查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更通过数据分析揭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诉讼权利保障等深层次问题。
同时,该院建立“数据—业务”联动分析机制,将数据问题反馈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掌握并督促案件办理进度、了解案件办理节点和推进难点,通过召开联席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促推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聚焦上级院工作热点要点或某一办案领域,该院开展专项研讨,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多维度、深层次挖掘,以翔实的检察业务数据客观呈现一定时期内特定领域的相关问题,生成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为院领导科学决策、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如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设置护企绿色通道,开展专项数据监督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撰写《银川市金凤区涉企刑事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发掘业务发展新动态、新方向,实现从数据表象到问题本质、从个案整改到类案治理的穿透式管理升级。
完善协同化管理:助推业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该院坚持协同化管理,构建整体联动的数据质量管理共同体。一是打破部门壁垒,明确承办检察官、案件管理部门主体职责,建立数据质量“责任链”。承办检察官作为数据录入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案管部门承担日常监控与问题整改督促职责。二是加强内部协同联动,联合检务督察、政治部,综合提升数据质量运用成效。检务督察部门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政治部将数据质量纳入检察官管理体系,压实检察官责任,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政法协同,与公安、法院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数据质量协同治理体系。该院与公安机关定期对捕诉案件核心数据进行对接,与法院不定期开展案件判决等相关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认、共享的闭环,通过协同化管理汇聚各方力量,共同筑牢案件数据质量防线。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