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检察实践,打造“山陵水秀”品牌 2025年08月26日 程畅

  近年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打造热带海岛滨海精致城市,创新打造“山陵水秀”品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护海洋和雨林生态环境,以“检察蓝”守护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聚焦“服务+监督”,保障海洋和雨林经济可持续发展

  打造专业办案机制。依托地理优势,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建立海洋、雨林环境保护领域类案集中办理机制,组建一支专业化检察团队。2021年以来,该院集中办理涉海涉林刑事案件137件186人。凝聚生态保护合力。该院与有关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开展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建立“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拓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立案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公益保护问题,切实取得生态环境保护成效。针对新闻媒体报道的黑臭水沟污水直排入海问题依法开展监督,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有效截源治污,防止“珍珠海岸”变“黑沙滩”。

  聚焦“打击+修复”,强化海洋和雨林生态全方位保护

  “监督+打击”,筑牢“山陵水秀”屏障。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加强与海警、公安、林业、渔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打击非法采挖海沙、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守护陵水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砂案件,通过检警协作开展侦查,引导取证,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监督+修复”,守护生态“高颜值”。该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行政机关引导违法犯罪行为人主动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环境,共推动清理固体废物、垃圾160余吨,治理海域面积200余平方公里,修复海岸线、河道上百公里,通过公益诉讼累计追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66万余元。

  聚焦“办案+治理”,推动海洋和雨林生态环境多元化治理

  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生态保护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多措并举促进生态环境治理。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海洋、雨林保护制度不完善、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消除生态保护问题隐患。针对森林火灾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制度机制,排除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该院建立检察调研及案例分析小组,立足涉海涉林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刑事案件及破坏海洋和雨林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专题分析,形成高质量调研分析报告,精准促推海洋、雨林生态保护,实现高质效治理。抓末端,治已病。该院创建“检察‘陵’距离”品牌,打造“办案+听证+普法”宣传模式,通过组织听证会、不起诉宣告、庭审观摩及现场法治宣讲等,将办案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检察办案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如针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该院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就老百姓对“砍自家的树不犯法”的一般认知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冲突开展以案释法,促成案件当事人认罪认罚,以鲜活案例促进群众法治观念养成。

  (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