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话不多,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后来就像换了个人。”这是重庆市江津区看守所管教民警对胡某回家前后变化的直观感受。这一变化,源于川渝检察机关的联动协作。
今年6月,胡某向江津区看守所提交请假申请时,心中一片忐忑。“刑期只剩不到一个月了,这申请能被批准吗?”原来,胡某家在四川省合江县,其在重庆务工期间犯危险驾驶罪,在江津区看守所服刑。服刑一段时间后,他情绪日渐消沉,整日耷拉着脑袋,说话有气无力的。管教民警找他谈心,得知他与妻子离异,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年迈的母亲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刚上初二的小儿子学业压力大,而他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却在关键时期缺位,这让高墙内的他寝食难安。
“如果准假,能否对胡某实施有效的异地监管?”收到胡某的请假申请后,江津区看守所向江津区检察院征求意见。经过调查,江津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程序了解到,胡某系初犯,在押期间遵规守纪、表现良好,已主动缴纳罚金,悔罪态度诚恳。“胡某的实际居所在外省,我们要依照《关于监督保障跨区域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协作办法》对其进行跨区域社会危险性评估。”程序回复江津区看守所。
6月4日,江津区检察院委托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协助调查。合江县检察院调查后反馈:胡某在当地无违法犯罪记录,离异后肩负家庭重担,其家庭关系融洽,邻里关系和谐。6月6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在江津区检察院举行。办案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案情、背景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未禁止跨省市回家,关键是确保两天内安全返回,并落实异地监管。”“家里一老一小都需要照顾,是该让他回家看看,看一下安心。”“胡某的母亲表示愿意担任保证人全程监管。”经过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准许胡某请假回家。
在两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异地监管与风险防控预案后,6月10日,江津区看守所依法批准胡某的请假申请。当天,胡某顺利回到家。敲开家门见到母亲的那一刻,他红了眼眶,语声哽咽:“妈,对不起,让您担心了!”短暂归家期间,胡某陪母亲去医院拿药,细心抄写服药说明,提醒老人按时服药;陪儿子复习功课,准备期末考试。
6月12日傍晚,准时返回看守所的胡某对驻所检察官说:“回家一趟,我心里踏实多了!”此后,胡某服刑表现更加积极。今年7月,他刑满释放,一家人的生活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