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向公安民警反馈办案中发现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辛俊峰)“你好,我是安徽省天长市检察院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听说你们的捕后、退补超期未移送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便捷,我们想咨询下具体使用方法。”5月28日一上班,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浩办公桌上的“热线电话”便铃声不断,“自从我院在模型推广活动中获评模型应用优胜、模型推广优胜‘双提名’检察院后,受邀提供线上技术支持的事情便成了常态。”张浩说道。
据悉,该模型通过比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基础总表数据,设置5个关键日期要素,便可一键自动分析发现捕后超期未移送起诉和退补后超期未重报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024年9月底,该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下称“模型管理平台”),至今全国共有500余家检察院应用模型成案。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段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对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未移送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超过法定期限既不说明理由又不重新移送等问题时有发生。”该院普通刑事检察部主任郭伟伟介绍说,针对此问题,该院数字检察中心团队汇聚相关数据,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和对应的时间设置成标准研判规则,比对碰撞后绘制出思维导图,几经校验,在一周内研发出捕后、退补超期未移送法律监督模型。在郑州市两级检察院首次试用后,即发现58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线索。上架模型管理平台后,通过比对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办案数据,郑州市检察机关已向河南省内70%以上的市县检察院移交监督线索。
“线索发现后,我院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开展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一线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案。”该院副检察长卢凯鹏说道。
同时,该院检察官定期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同堂培训,共同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深化检警交流,实现办案理念的同步更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共同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意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针对新型犯罪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双方组织业务骨干共同研究制定办案指引。此外,该院强化跟进监督,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分析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防止出现怠于侦查、超期未重报等情形。
近日,荥阳市公安局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侦监协作机制推进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执法规范化等相关问题,数据显示,整改后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与2024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减少,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