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讨论案情。
2024年6月,某建筑公司员工季某来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了一份支持起诉申请书。2013年,季某以劳务派遣形式入职某建筑公司,从施工人员一路干到项目经理,却被企业以风险抵押金名义收取了3.8万元,当季某离职时,企业又以项目亏损为由拒绝返还风险抵押金。劳动仲裁机构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争议事项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我们到公司走访调查时,该公司负责人指着员工激励手册强调:“建筑行业一直都这么干,收钱是为了绑定责任,他们是自愿缴纳的。”我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纠纷,建筑公司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是违法行为,不仅有民事支持起诉的必要,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对建筑公司履行监管责任。
为固定证据,我们查阅案卷资料,发现已办理24起同类案件,涉及金额80余万元。而且,该公司总是在开庭前匆忙退钱,劳动者也都选择了撤诉,于是这种惯例就这样在沉默中延续。为此,我院就风险抵押金性质问题召开研讨会,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行政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讨论后一致认为,建筑公司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应将此类纠纷纳入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建筑公司以目标责任考核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钱款,其实就是将商业风险转嫁给普通劳动者。2024年3月,我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最终,该建筑公司主动与季某和解,3.8万元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
撬动数十年陈规,还需多方协作。我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在加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劳务派遣行业监管体系、深化裁审一体化等方面提出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与行政执法人员一同走访该建筑公司,提示用工风险,引导其建立合法和谐的劳动关系。随后,某建筑公司全面整改不规范用工现象,退还132名劳动者风险抵押金473万元。
案件办结后,长达数十年的风险抵押金也退出舞台,但检察机关守护公平正义的脚步却一直在路上。
与此同时,我院以此案为契机,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与当地法院、人社、总工会等单位成立支持起诉“大联盟”,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途径;搭建智慧监督平台,依托数据碰撞比对,及时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向辖区内多个建筑企业发放风险防范提示,走进工地开设“塔吊下的法治课”,面对面告诉建筑工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法治中国,从来就没有“法不责众”的灰色地带,只有永远向阳而生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也将继续秉持为民初心,为守护公平正义不懈努力。
(文稿统筹:本报通讯员潘志凡 欧文杰 姚彦静 杨莹莹 杨嘉晨)

扫码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