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7月10日

  合肥市客满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鲁1723民初19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合肥市客满多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享有的《熊大(童年版)》《熊二(童年版)》《光头强》《光头强(12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商品的行为;二、被告合肥市客满多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三、驳回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负担3655元,被告合肥市客满多食品有限公司负担64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肖攀:本院受理原告周梦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肖攀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付原告周梦柔借款6100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4年11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分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王述军:本委受理你与陕西诚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你于2025年6月27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现本委向你公告送达伊劳人仲字〔2025〕654号撤诉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A座1304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内蒙古金鸿铝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樊海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5年7月1日开庭审理终结,你单位缺席未到庭,现本委向你公告送达伊劳人仲字〔2025〕59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A座13楼1304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