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6月30日

  易涛:本院受理湖北家家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25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张琼秀:本院受理原告孔长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琼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孔长宏支付货款12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堰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贺万平、刘忠艳:本院受理原告刘元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席麻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瑞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乐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张乐于2025年6月18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现本委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伊劳人仲字〔2025〕494号撤诉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A座1304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