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5月21日

  陕西三盏灯能源有限公司、田龙飞、刘鹏飞、朱叶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台区支行与被告陕西三盏灯能源有限公司、田龙飞、姚姣姣、刘鹏飞、朱叶叶、王媛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陕0303民初4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张义、靖边县龙腾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国艳诉被告张立伟及第三人张义、靖边县龙腾工贸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陕0824民初163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黎川县民健医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秀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黎劳人仲字〔2025〕第1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定于2025年6月24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黎川县状元路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9室。请见报后到黎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受理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出席,若未出席,本委将依法按缺席受理和裁决。

  黎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黎川县民健医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黎劳仲案字〔2024〕第108号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完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1349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黎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