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5年5月21日(总第10898期) 2025年05月21日

  徐艳华、阜阳市鑫海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徐艳华、阜阳市鑫海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092号,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许艳华向原告支付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24145.18元;2.依法判令被告徐艳华向原告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19226.7元(暂计算至2023年3月29日,下余资金占用费以24145.1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9%计算至代偿款项清偿完毕时止);3.依法判令被告徐艳华支付原告违约金2414.5元;4.依法判令原告就被告阜阳市鑫海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皖KK8308东风牌中型厢式货车拍卖、变卖的价款或者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5.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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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赟:本院受理王照与刘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093号,王照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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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继才: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耿继才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151号,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返还海亮幸福里北郡5#住宅商业配套楼1504室专项维修资金代偿款12337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垫付之日计算至垫付款全部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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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其涛:本院已受理徐亮与王其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33号,徐亮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工资1万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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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桂、李玉萍:本院受理周亚南与刘昌桂、李玉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96号,周亚南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2046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20460元×3.1%÷12×3=158.565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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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梅:本院受理谢云娥与韩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74号,谢云起诉要求: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6875元及利息〔以16875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数,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2.本案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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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辉、安徽中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大帅:本院受理张西波与刘辉、安徽中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大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18号,张西波起诉要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工资33928元,并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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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强:本院受理杭州鸿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崔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956号,杭州鸿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3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130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6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0.1%每天计算,暂计算至2024年10月25日为404.30元);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1000元;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维权产生的差旅费800元;五、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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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审理原告合肥上建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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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彪飞:本院受理审理原告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于彪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4782号,因需要向被告于彪飞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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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军:本院受理原告秦雯雯诉被告王晓军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8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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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州区鲨鱼苗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亓培春诉被告阜阳市颍州区鲨鱼苗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73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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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丙伟:本院受理魏占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712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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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广成、马芳:本院受理原告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48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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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祥枫商贸有限公司、谭祥:本院受理原告韦彦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8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8500元及截至2025年2月21日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1139.09元(自2025年2月21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185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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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凤强: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诉被告丁凤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30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丁凤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汽车租金36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丁凤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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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晨:本院受理韩飞诉张永康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07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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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建、甘侠:本院受理原告张国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0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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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靓:本院受理原告田广萍诉被告曹靓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8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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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钦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阜阳九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张璞、第三人合肥钦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9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4085元,判令本案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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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雨新:本院受理原告金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7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共130000元,并以该借款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06年9月1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该借款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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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凤龙:本院受理王彬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35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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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帝:本院受理刘大成诉陈影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94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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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平:本院受理原告韩素强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6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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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英:本院受理原告马君昊与被告李秀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4740号,原告马君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4054元(详见赔偿清单);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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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潇:本院受理原告周文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1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83800元及截至2025年3月15日迟延履行的违约金160.2元,后期违约金以838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1.5倍计算;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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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广、徐龙龙:本院受理审理原告临泉县日升石材经销门市部诉被告杨广、徐龙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927号,因需要向被告杨广、徐龙龙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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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永才: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余永才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9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款87240.81元、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17448元,判令原告为行使追偿权产生的律师费3000元由被告承担,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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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永、冯红利:本院受理王崇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4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庞永、冯红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还原告王崇涛借款本金767720元及利息(以515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该款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1727元及公告费(凭票结算),由原告王崇涛负担425元,由被告庞永、冯红利负担1130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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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楷:本院受理原告李超与被告李成楷、第三人王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908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成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李超货款2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从2024年12月20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李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李成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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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影:本院受理原告王桂臣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66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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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海红:本院受理原告张兰峰与被告余海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49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余海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偿还原告张兰峰借款33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4年10月14日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5元,由被告余海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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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峰: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永乐建材经营部与被告王建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阜阳市颍州区永乐建材经营部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阜阳市颍州区永乐建材经营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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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博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爱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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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广:本院受理原告时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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