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鑫运莱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强鹏诉你公司、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陕0824民初18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临沂华杰东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贺乐、临沂境相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维明与被告临沂华杰东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贺乐、华杰东方(山东)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境相建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鲁1302民初27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伯马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刘祥勇于2025年3月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事故简述:2024年1月28日5时左右,刘祥勇在装卸台踩在快递传送带从货车上卸货时,因货车向前驶离致刘祥勇从卸货台上摔落受伤。经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左桡骨骨折,左腕骨骨折,左上臂桡神经损伤。我局于2025年3月4日受理。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你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请你单位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事故伤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总部经济商务1201大楼,邮编:317000,电话:0576-85180718。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二七区南屏路69号10号楼1单元3层307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