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3月27日

  李鹏、乔小卫:本院受理原告熊亚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7民初10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会泽戴氏楼梯经营部:本委依法受理陈荣贵、陈思羽、陈昱尧、张云华、庄美焕诉你公司(工伤待遇支付)劳动争议一案(会劳人仲案字〔2025〕第38号),因与你经营部无法有效联系,案件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5月9日14时40分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瑞丰路658号,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五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处理。请你单位于闭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仲裁裁决书已送达。特此公告。

  会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海通宏业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谢秋牙诉你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州市(长乐区)举证通知〔2025〕185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7日内进行举证。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城德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本局已认定2024年11月9日14时40分左右,罗静龙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信息产业园区一期2号楼一新博研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楼夹层里工作时,不慎踩空滑落导致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州市(长乐区)认定工伤〔2025〕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我局(11号楼301室)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宁乡馨缇康养生馆及其经营者王虹程:我局立案办理的孙艳凤等6名员工投诉你(单位)拖欠其83999元工资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宁人社监理字〔2024〕第0031号)文书,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湖南省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116室(电话:0731-88981211)领取该文书,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宁乡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