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本院受理原告朱丽娜诉被告王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66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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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利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文诉被告邹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95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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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鹏、李小佳、吕军、周维:本院受理原告宋金刚与被告尹鹏、李小佳、吕军、周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71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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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菅月超围辣火锅店、菅月超:本院受理原告杨治何诉被告阜阳市颍州区菅月超围辣火锅店、菅月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95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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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尧: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龙与被告林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00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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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兴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亮亮: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和与被告阜阳市兴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亮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89号,原告张家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工资1700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以工资17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自2023年7月1日起计算至上述债务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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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本院受理原告贾艳与被告韩梅、张敌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971号,原告贾艳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254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400元为基数,按起诉之日2024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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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军:本院受理原告郭长森与被告宋玉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384号,原告郭长森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被告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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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本院受理原告张浩与被告李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316号,原告张浩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6891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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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仁:本院受理原告秦芳与被告张德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736号,原告秦芳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自2024年2月3日起拖欠的房租费用及水电费4200元。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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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海振: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信禾农业植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丁海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248号,原告阜阳市信禾农业植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价款11000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1月7日,延迟给付价款的利息4650.12元(以11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5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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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兴广、马西云:本院受理原告郭军与被告时兴广、马西云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273号,原告郭军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运输费用及利息共计10579.8元,其中运输费用8760元、利息1819.8元(该利息以876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LPR加计50%计算,自2021年7月7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此后的利息仍按此标准计算至二被告实际清偿债务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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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邢飞: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旺都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智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邢飞、赵磊、安徽安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宏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88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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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阳光朗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德帮与被告阜阳市阳光朗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82号,原告朱德帮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共计5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等维权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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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浩祥:本院受理原告阜阳金暖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姚腾飞、姚浩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31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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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功雷:本院受理原告沈丽诉被告马功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32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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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李泽宇:本院受理原告潘玉勤与被告陈杰、李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586号,原告潘玉勤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一陈杰立即返还原告借款11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11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起诉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决被告二李泽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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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雅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玉洲与被告阜阳雅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457号,原告杨玉洲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报酬13840元;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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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礼、袁振玲:本院受理原告王锦生与被告岳礼、袁振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487号,原告王锦生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7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以23700元为基数按LPR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二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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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云:本院受理原告唐雪与被告王巧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305号,原告唐雪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892.14元(以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5月8日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等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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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亚东:本院受理原告陈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9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雷:本院受理原告刘洋与被告刘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70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蒋清扬:本院受理原告张传业与被告韩以友、贾秀芳、第三人蒋清扬、韩明耀、韩明哲、韩明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904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振山:本院受理原告郝玉钟诉被告李振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7553号之一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超、杨秀娟:本院受理原告曾毛诉被告李超、第三人杨秀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7618号之一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焦井标:本院受理原告朱增意诉被告焦井涛、焦井标、阜阳崇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3144号之一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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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龙:本院受理原告亓小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5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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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相前:本院受理原告唐付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玉芬:本院受理原告谢影与被告张玉芬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5699号,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影:本院受理原告岳红敏诉被告李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1735号之一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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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华军:本院受理柴松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5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俞华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偿还柴松虎借款176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俞华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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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东: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34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旭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支付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专项维修资金垫付款10848元;二、驳回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刘旭东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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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宾: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34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孙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支付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专项维修资金垫付款12326元;二、驳回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6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孙宾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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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敏: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34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徐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支付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专项维修资金垫付款12323元;二、驳回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6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徐敏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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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义超: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旌伟门窗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5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宁、王增杰:本院受理原告中港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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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陈递于2025年3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71325198806021922,本人还未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陈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