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5年3月12日(总第10835期) 2025年03月12日

  向东:本院受理原告陈白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浙0381民初11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2024)浙0381民诉前调25062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9日9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友荣:本院受理原告包兰芬诉你、王雪花合同纠纷一案(2025)浙0381民初50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5月6日15时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温州夕雯鞋业有限公司、李东领:本院受理原告陈艾立克诉你们、夏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浙0381民初246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5月6日9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丽玲:本院受理原告周露露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5)浙0381民初8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时间地点不变)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刘贤文:本院受理原告戴大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浙0381民初11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时间地点不变)在本院第19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KHAT SOPHEAKTRA:本院受理原告叶晓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8月25日15时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项一平:本院受理原告姜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7月9日9时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NGUYEN THI HOANG:本院受理原告林永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7月10日14时45分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丽丹(ZHOU AMELIE DANLI):本院受理原告叶林梅诉你、杜碎明、杜梁明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7月21日15时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李林:本院受理原告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3871号之二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郑明士: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0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耀川鞋业有限公司、聂成都: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飞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2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耀川鞋业有限公司、聂成都: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华兄电脑针车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2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耀川鞋业有限公司、聂成都: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翔川鞋垫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耀川鞋业有限公司、聂成都:本院受理原告卓桂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2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耀川鞋业有限公司、聂成都: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东泰布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2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丁振宇:本院受理原告董碧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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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建:本院受理原告车秀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4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骞:本院受理原告周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1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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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峰: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科索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6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宋勇:本院受理原告黄齐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5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刘友玲:本院受理卢克孟诉你、余国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余国华于2025年1月22日在法定期间内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0381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驳回原告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刘友玲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中山市盛世高科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万顺织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4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中山市睿鸿鞋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金橡橡塑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6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上海华恒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学农诉你、第三人陈贤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民事上诉状。该上诉状诉请:1.依法撤销(2024)浙0381民初6045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上海华恒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刘平: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辉豪鞋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7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3月3日刊登的案号为“(2025)浙0381民初2108号”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补充增加“(2025)浙0381民初2108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赵海兰:本院受理原告李楠诉你、周斐凤、赵晓燕、丁丽、张希田、彭青青、茆雪云、李长健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赵云:本院受理李杰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陈文迪:本院受理鲁建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内0622民初5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王继保:本院受理刘三娃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李金伟:本院受理岳杰诉你、裴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蔡咏麒:本院受理张飞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内0622民初5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李金伟:本院受理准格尔旗美华新型涂料厂诉你、裴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贾满喜:本院受理兰军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林秋原、徐佳静、漳州市佳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与你们、第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8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戴先龙:本院受理漳州市龙文区益兴建材店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李利民:本院受理陈贵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宜西劳人仲公字〔2025〕1号

  益家甄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朱珈庆与你(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宜西劳人仲案字〔2025〕24号),已审理终结。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宜西劳人仲决字〔2025〕13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宜西劳人仲公字〔2025〕2号

  长久金孚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英与广东君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宜西劳人仲案字〔2025〕49号),申请人将你公司列为第二被申请人,并请求裁决你公司对以下请求承担连带责任:1.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379.90元;2.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11月1日上班的工资120.16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4月22日15时到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院于2025年3月3日刊登的案号为“(2025)浙0381民初4037号”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补充增加“(2025)浙0381民初4037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肖长兴:本院受理(2025)闽0428民初172号刘桂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3600元及自2024年8月25日起暂计至2024年10月17日止利息1637.22元(以636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LPR自动分段)并承担原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3800元和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肖长兴:本院受理(2025)闽0428民初117号黄春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1000元及暂计至2024年9月13日利息33078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5100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5%计算)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陈戈杨:本会依法受理梁祐昌、梁锌驰、邓美容、梁柏森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案号:(2024)佛仲字第278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延期结案通知书、申请人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陈戈杨:本会依法受理梁祐昌、梁锌驰、邓美容、梁柏森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案号:(2024)佛仲字第278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延期结案通知书、申请人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4月18日10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王先进:本院受理洪解语与苏龙福、你、第三人蔡建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