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错位的婚姻 2025年02月14日 贵州省余庆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李蕙含

  

   贵州省余庆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蕙含

  2025年1月20日,一名男子带着两名女子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原来,2013年,杨某在福建务工时遇到了同为贵州老乡的杜某某,两人相恋并准备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然而,出生于1995年的杜某某当时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两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即将到来的新生命面临上户难等问题。而杜某某的同胞姐姐杜某已达到法定婚龄,因有智力残疾一直未婚。2013年12月底,杜某某冒用其同胞姐姐杜某的身份信息与杨某在余庆县办理了婚姻登记,后杨某与杜某某长期在福建务工,而杜某随父母生活且一直单身。

  近年来,杨某与杜某某所在的工厂推出了福利政策——夫妻房,凡在工厂共同务工的夫妻凭婚姻登记、身份证等证件可享受低价租房。由于结婚证上显示的女方身份信息为杜某,与杜某某的身份信息不符,真实结婚的二人却住不进夫妻房,他们为当时冒用身份的行为后悔不已。与此同时,杜某的父亲于2022年去世,其母也因病瘫痪失去自理能力,作为残疾妇女的杜某既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面临着生活困难的处境。杨某与杜某存在婚姻登记,但杨某实际上对杜某不承担扶养义务,因法律上杨某作为杜某的丈夫是扶养人,所以导致杜某不符合五保户申请条件,杜某遂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考虑到杨某与杜某某年后须外出务工的实际需求,以及应尽早为残疾妇女提供生活保障,我们通过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及知情人、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清杨某与杜某某冒名顶替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解决难题。2025年1月24日,余庆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杨某与杜某的婚姻登记,并对杨某、杜某某二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惩戒教育。

  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途径难以解决的婚姻登记问题,我们通过行政检察监督,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的撤销难题,维护了残疾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几天,返城务工的杨某给我打电话,告知他和妻子重新领了结婚证,姐姐杜某也办理了五保户,我也为他们高兴。

  (本报记者林建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