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2月10日

  王海斌: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被告宝鸡市壹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艳萍、范宝驹、王海斌及第三人宝鸡市金台区睿诚家居建材经销处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胡洋:我会受理申请人山东溪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之间仲裁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泰仲字第8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出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第1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逾期将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仲裁委员会

  郭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周方进与被告郭春玲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802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许俊彬:本委受理申请人北方蓝科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4〕3339号,申请人北方蓝科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你:被申请人将取得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17536.94返还给申请人。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3月12日10时30分在坂田仲裁四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五楼,联系人刘书记员,联系电话0755-8960899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三荣:本委受理申请人朱泽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4〕3232号,申请人朱泽平要求你: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7日14时30分在坂田仲裁四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五楼,联系人刘书记员,联系电话0755-8960899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浩斌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5〕65号,申请人王浩斌要求你单位: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60000元。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在坂田仲裁二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五楼,联系人刘书记员,联系电话0755-8960899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