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鑫、贾动书、孔丽娜、贾召伟:本院受理原告阜阳申滋味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732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再审被申请人范叶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勤诉你们、再审被申请人柏群、刘满意、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张勤于2024年12月20日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202再45号上诉状:一、依法撤销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4)皖1202再45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柏群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一审、二审、再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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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环宇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阜阳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5942号,原告合肥环宇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货款本金共计1118226.87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4年10月25日为223645.37元;3.判令被告二对上诉请求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20000元;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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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敏:本院受理原告周其琛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4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18年3月1日起至起诉之日止拖欠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请求判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按时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满福利:本院受理原告聂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30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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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里、张小标、张小丽:本院受理原告刘怀美、杨长超、杨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174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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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亮光:本院受理原告孙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5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60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利息(利息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1日按法院执行利息支付孙晓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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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啟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甲甲诉被告麻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782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0日起,按月息2%支付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同期LPR4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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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阜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辛永昌:本院受理原告秦海成诉被告阜阳阜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冬阳保温建材有限公司、辛永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5261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191517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7月9日起至全部款项支付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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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学玲、邓照好:本院受理原告苑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56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嫚嫚:本院受理原告张保玲诉被告李嫚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5920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蔬菜款32828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影:本院受理原告王桂臣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66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明征:本院受理原告张雪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4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纪银: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旺盛木业经营部与被告朱纪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2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邹成杰:本院受理原告薛道琼与被告邹成杰、广州逸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补充证据副本、鉴定报告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余长飞、安徽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军诉余长飞、安徽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俊海:本院受理(2025)皖0111民初97号原告陈锡虎诉被告杨俊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上舍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叶文韬:本院受理(2025)皖0111民初96号原告合肥合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上舍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叶文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萌安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合肥萌悦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广德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广西华济堂医药有限公司、蒋富强、南宁市华济源药店、杨华: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华济堂医药有限公司、蒋富强、南宁市华济源药店、杨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04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圆、沈月明:本院受理原告鲍冠军与被告张圆、沈月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9987号起诉状副本(摘要: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退还原告货款64000元;本案诉讼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安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付立荣:本院受理原告高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98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二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王敏、王俊堂:本院受理原告黄能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98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二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健(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88****3855):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开发区五一电脑调漆中心诉刘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503民初9487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0014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仁华:本院受理张千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4)皖0181民初6762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黄飞:本院受理季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4)皖0181民初7336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安徽道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巢湖分公司:本院受理周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4)皖0181民初10923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安徽创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修波:本院受理原告苏果叶诉被告安徽创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修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翔杰智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慧文与被告安徽翔杰智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宋庆虎:本院受理原告黄孝轮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请求被告立刻偿还原告代偿款603600元,违约金129036元(暂计算至2023年1月15日,后续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4倍LPR标准计算至所有款清之日止);二、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元;三、请求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3月11日15时4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阜阳奕通运输有限公司、张亚:本院受理原告汤承国诉你们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9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皓宇:本院受理原告肖亚南诉你与黄顺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0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霞、林路月、韩怀珺、韩怀玉:本院受理原告杨庆玲与被告刘霞、林路月、韩怀珺、韩怀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梁爱琴、李卫: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京商商贸城第二分公司诉被告梁爱琴、李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02民初782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鑫、殷增金、赵绪树、李金、张杰:本院受理原告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诉你们银行卡纠纷系列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03民初12389号、(2024)皖0103民初12390号、(2024)皖0103民初12393号、(2024)皖0103民初12394号、(2024)皖0103民初12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王光辉:本院受理王子轩与王光辉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3月3日9时在本院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俊琴:本院受理徐欣怡、徐欣楠与张俊琴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3月3日10时在本院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巢湖市拓巢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81民初1159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陈婷于2025年1月6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60203199209271024,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失效,特此声明。
陈婷
吴金锴于2024年12月21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30122199801080014)、遗失护照(证号EE7775301),特此声明。
吴金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