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12月31日

  寿建东:本院受理原告贾晓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2024)豫0324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判令:一、被告寿建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贾晓国借款30000元;二、驳回原告贾晓国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李宇庭:本院受理原告秦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984民初5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宇庭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秦飞借款83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堰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邓继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小龙与被告邓继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802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盐城聚展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张建中(身份证号码:32091119******6378):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江苏卓悦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盐城聚展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张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盐仲(2021)裁字第216号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联系人:庞销华)。

  盐城仲裁委员会

  王芳:本院受理(2024)黔2701民初9410号原告重庆满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5年3月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调解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周华东:本院受理(2024)黔2701民初9148号原告贵州伟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5年3月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洋:本院受理原告杜亮与被告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303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十里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