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汉江水源地是“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关键所在。勉县检察院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立足水生态系统治理,擦亮生态保护“绿名片”。
一体履职,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勉县检察院持续聚焦水流域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确保加强监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针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同时责令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综合履职,协同治理“黑臭水体”污染。针对“小汉江”沿线居民聚集区黑臭水体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勉县检察院督促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多家单位协同履职,实施“小汉江”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小汉江”两岸居民的居住环境、水资源环境,让“小汉江”成为水环境治理的一个实践样本。
依法履职,织密生态“安全网”。针对湿地违法开垦和河道乱堆乱建乱排问题,勉县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围垦河流湿地103亩、拆除违法建筑2处、清理固体废物30吨,治理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违法排污口5处,取缔非法排污口5处,督促职能部门排查全县汉江干流及岸线2公里排污口514个,通过治理县域内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赵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