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时代新征程,陕西省汉中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为服务保障“绿色汉中”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做实专门化把好“融合关”。汉中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全流程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四大检察”案件,并积极参与相关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2021年10月某晚,王某、谢某在禁捕区域以电鱼方式捕获数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佛坪县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办案团队,在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针对生态环境资源受损情况,推动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并就相关单位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凝聚同心力把好“协作关”。汉中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联合林(山)长办、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林(山)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另一方面与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化协作配合机制,同向发力构建共治大格局。宁强县工业园区附近的排污管道缺乏维护,导致污水外泄至玉带河,危及汉江源头水生态环境安全。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行政公职人员怠于履职的线索,合力督促行政机关对排污管道加强管理维护。
突出地域化把好“监督关”。汉中市检察机关围绕辖区涉及大气、水、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领域保护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略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猎杀国家级、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中,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并向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从源头预防侵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创新抓落实把好“修复关”。汉中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学者等参与案件调查、磋商,对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专业评估,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受损生态整改修复效果落到实处。汉台区检察院针对褒河流域泥沙淤堆、河道污染等可能影响山河堰安全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整改成效,切实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张新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