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12月29日

  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九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安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九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032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其偿还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21000000元、违约金420000元,合计25200000元;判令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抵押担保的机器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九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对上述25200000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安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九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076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其偿还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4000000元、违约金800000元,合计4800000元;判令被告安徽晨鸣网业有限公司抵押担保的机器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安徽九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对上述4800000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管云: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安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管云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07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其偿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的借款本金7335150.3元、违约金1467030.06元,合计8802180.36元;判令被告安徽鑫源纺织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和抵押担保资产〔房地产他证太字第16001774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安徽省群星网业有限公司、管云对上述8802180.36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