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礼泉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适时介入分流。该院坚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转,值班人员在公安办案系统发现部分涉案人员是在校学生后,立即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鉴于涉案学生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退赃,且均为初犯、偶犯,遂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坚持宽严相济。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案学生,该院结合其实际发挥作用、犯罪数额、主观恶性、认罪认罚、退赔退赃等情节,依法分类处理;对积极帮助组织收卡牟利,同时雇用他人进行转账操作,主观恶性大,涉案数额多的,依法起诉;对仅提供卡或操作转账,主观恶性小,涉案数额及获利少,又系初犯、偶犯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向涉案学生及其家长充分释法说理,督促涉案学生悔罪反省。
推动法治教育。针对暴露出的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弱,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等问题,该院依法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在校生防范“两卡”违法犯罪法治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不做电诈“工具人”。
深化综合治理。该院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类案分析,并就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到金融机构走访,建议对学生办卡加强审核,强化账户监管,及时进行风险监控及预警,并在线上线下向群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常见形式、防范措施等知识,增强群众反诈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郭强 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