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4年12月24日(总第10765期) 2024年12月24日

  中山市盛世高科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万顺织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147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13日9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金永国: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8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海彬: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福凌王鞋扣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9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温州中京汽车有限公司、武明非: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国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浙江智檤汽车有限公司、吴瑞芳、苏二鹏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苏二鹏于2024年11月25日在法定期间内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二、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刁碧珠:本院受理张莉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文振:本院受理郑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02民初12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晓棠:本院受理王连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成玉华:本院受理高新区淮海社区三蕊装潢经营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郝永士:本院受理秦家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6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蒙家义:本院受理李文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30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杨锡岩:本院受理郭万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1021民初2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首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史英:永清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付凯与史英其他案由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收到付凯申请,要求对史英位于永清县刘其营乡贾家务村瑞景墅112号楼1单元103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机构确认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永清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永清县永清镇府东街46号,联系电话:0316-7085026)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20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拟评估的财产处参加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3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方放弃相关权利。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王超、张连兵:本院受理莫德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黔0329民初2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原构皮滩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蒋兵兵: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袭汇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仲案字第50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3)桂仲案字第504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朱杰峰: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袭汇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仲案字第50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3)桂仲案字第502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何伟: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723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林安成:本院受理平阳县嘉川建材经营部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雅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许昌兴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许昌军鸿劳务有限公司与许昌兴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财产)、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或变卖),责令你于公告期满后7日内履行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2024)豫1003民初30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已查封被执行人许昌兴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豫K0269R、豫KC5600号车辆予以评估、拍卖或变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联系办理有关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本案执行过程中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评估、拍卖等过程中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满君龙、杨晓林:本院受理曾令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0522民初3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李金伟:本院受理张宝林诉你、裴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内0622民初5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蔡秀娟:本院受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内0428民初3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占龙、蔡秀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至2024年7月8日的利息29892.46元,并自2024年7月9日起以其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郎吉军、张凤、宫治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王亮、孙利利、庄海平、任凤国、张义、张玉玲、王伟:本院受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0428民初3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亮、孙利利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0.00元及至2024年7月8日的利息147436.61元,并自2024年7月9日起以其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庄海平、任凤国、张义、张玉玲、王伟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于成、宫志华、张朋:本院受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0428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成、宫志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9700.38元及至2024年7月8日的利息7397.22元,并自2024年7月9日起以其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朋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王树军、庞素芬、张春、张义:本院受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0428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树军、庞素芬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99718元及至2024年7月8日的利息49746.77元,并自2024年7月9日起以其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春、张义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李金龙、许少锋:本院受理鲍志远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0428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许少锋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鲍志远给付施工费9575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李明清:本院受理李相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124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刘忠花:本院受理昆明鑫盛荣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02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何虎林:本院受理罗永红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02民初3355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张加敏、张波:本院受理徐江洪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黔2702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王立:本院受理刘玉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02民初1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林伟容:本院受理福建常瀛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8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邱丽银:本院受理福建常瀛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0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加阳:本院受理杨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5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叶静:本院受理杨习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豫1729民初5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杨秀荣:本院受理洪海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729民初5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河北鼎澈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世巨诉你、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54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潘海成:本院受理原告吴存昆诉你、第三人吴存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154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13日9时在本院第20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月25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赵锐锋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北侧电厂家属院7号楼4单元307号房屋。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周口市三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一台变压器,型号为S9-100/10。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吕帅帅:本院受理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邓大爽:本院受理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5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陈丹:本院受理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5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大连诚华重工有限公司、程培喜:本院受理大连泓锐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你们给付原告货款900129.55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283民初5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于兰东:本院受理李文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给付劳务费15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21日9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池州林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谢炳水:本院受理原告王全龙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723民初2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另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723民初2736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周进: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勤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2021民初52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周进支付成都勤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偿付本金4494.35元及利息及公告费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