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本着“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检察听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全方位、多维度、一体化推进构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22件情节轻微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通过现场普法、释法说理等方式,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
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该院不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逐案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对34名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检察听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确保了不起诉案件办理的合法公正,有效杜绝“不刑不罚”,全面体现了法律刚性和司法温度,确保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更大限度释放“检察听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可触。
(黄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