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院执行常文亚申请执行你公司和曹津逢、兴农高科纳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和曹津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豫0423执恢854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裁定对本院作出的(2020)豫0423民初3168号民事调解书予以执行。责令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履行(2020)豫0423民初316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公司在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自执行通知指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曹津逢:本院执行常文亚申请执行你和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兴农高科纳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和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23执恢854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裁定对本院作出的(2020)豫0423民初3168号民事调解书予以执行。责令你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履行(2020)豫0423民初316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在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自执行通知指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河南中录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光明与被告张鹏超、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录电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481民初8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鹏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光明工程款393710.7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