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院积极探索新时代轻罪治理路径,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灞桥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党委领导和请示报告,源头预防“治未病”。该院注重加强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聚焦社会治理中的难点、痛点,根据办案实际分析研判辖区内盗窃、交通肇事类、保障性住房诈骗等类案高发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主动向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为调整治理方向提供参考,多次获主要领导书面批示认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该院会同区社会治理办(社会工作部)对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网格员、居民代表等300余人进行预防保障性住房诈骗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及群众防骗意识和发现线索的能力。
活用检察建议和源头治理,高质办案“治已病”。今年以来,该院针对辖区内多发高发的涉企类盗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文物保护等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其中就辖区内相关问题与当地人社部门多次沟通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检察建议的制发及回复为主题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建言献策,推动与当地人社部门、法院、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落实不起诉和公益服务,以案促改“防复发”。该院与区委社会治理办(社会工作部)联合会签《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不起诉+公益服务”工作模式,并与区委社会治理办(社会工作部)、辖区街道办建立起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组织被不起诉人参与公益服务(不含未成年人帮扶),在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同时,引导被不起诉人自愿认罪、真诚悔改,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敬畏感,向社会大众传递正确价值取向。目前,该院已向辖区内四个街道办移送近30人参加社区公益服务,取得良好反响。
(李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