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陕西省检察院提出的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建设要求,为切实做好公益守护之责,该院以“党建引鹿(路),一鹿(路)向前”品牌矩阵为引擎,打造“检心向党”、“小鹿灯”、“益鹿泾渭”、“枫桥式”听证等工作品牌,做实检察为民,共同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深化“检心向党”品牌。高陵区检察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联动学习模式,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用好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组织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深化检察履职,落实检察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民生举措,助力“益鹿泾渭”品牌。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高陵区检察院从食药、生态环境、税收监管、住房等民生领域出发,推动一体履职,打响“益鹿泾渭”品牌,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其中,办理的郭某某、张某某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创新法治宣传,做强“小鹿灯”品牌。立足高陵区城乡接合部区情,该院开辟未成年人保护新路线,从城镇走向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为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村支书等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小鹿灯”迎接省内外多家检察院开展交流参观活动,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打造阳光检察,做好“枫桥式”听证品牌。高陵区检察院出台听证员选聘工作方案,公开选聘18名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不断拓展听证范围,将检察听证拓展到“四大检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参加检察听证。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听证会60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134次。
(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