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给予孩子更多的爱 2024年10月31日 彭秋思 向徐

  “人都说隔代亲,自己的孙子还是自己疼,检察院帮我们取得了孩子的监护权,我们一定会给孩子更多爱。”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变更监护权案件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孩子奶奶杨某事后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孩子的父母刘某与孙某于2011年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父亲刘某发生意外死亡,母亲孙某随后离家出走,两个孩子一直由其祖父母老刘、杨某照顾。今年7月,因抚养权及孩子抚养费问题,老刘、杨某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检察官随后到老刘、杨某和孙某家走访调查,确认了刘某死后孙某长期不在家的事实。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刘某死后,孙某离开家庭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两个孩子长期跟随祖父母生活,已适应环境并建立深厚感情。

  基于两个孩子均年满8周岁,具备独立表达意愿的能力,两人均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祖父母生活,孙某表示暂无抚养能力。因此,将两个孩子监护人变更为其祖父母老刘、杨某,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本案中,被申请人孙某作为未成年人的母亲,长期怠于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而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实际履行抚养、照顾等监护义务。将监护人变更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不但符合实际的监护情况,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意旨。”区法院作出判决后,承办检察官与法官一起到当事人家中送达判决书,在司法机关及村委会相关人员的见证下,让两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变更的是监护权,不变的是爱”。

  (彭秋思 向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