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李叶伟: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2701民初64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交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12月25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匀东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余政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2701民初76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交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12月2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匀东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