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挽救迷途少年 2024年09月20日

  “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好好吸取教训,今后严格遵纪守法。”日前,陕西省清涧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未成年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清涧县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厅办理了38张手机卡,并提供给他人使用,王某从中获利3600元。

  经调查,王某父母离婚后,其一直随母亲生活,为减轻母亲的负担,也给自己赚点生活费,一时糊涂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涉案金额较小,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又系初犯、偶犯,该院基于教育矫治的考量,遂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组建监督考察小组,制定“一人一帮一监督”教育矫治措施,不定期对其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使其充分认识到违法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