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破窗神器砸车盗窃,逮捕! 2024年09月20日 殷壮壮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破窗器击碎车窗盗窃财物案件,办案检察官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今年4月,刘某购买了车辆破窗器等工具,在榆阳区镇川镇红云村庙会上,乘人不备利用破窗器破坏停放于戏台附近的一辆小轿车车玻璃,盗窃轿车扶手箱内现金5360元。次日,刘某又窜至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寨山村庙会伺机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经查,刘某有多次盗窃、非法拘禁犯罪前科,其中,2022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应当予以逮捕。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该院审查认为,刘某具有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 驾乘人员在享用车辆带来方便的同时,切莫忽视安全防范,给窃贼可乘之机。车主停放车辆时应尽量停在有人看管或摄像头监控覆盖区域内,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关窗的习惯,离开时随身携带车内贵重物品,避免造成损失,遇到可疑情况或失窃时及时报警。

  (殷壮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