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期间再犯罪 依法监督撤销缓刑 2024年08月16日 李飞

  不久前,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干警在检查在押人员台账时发现,王某存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情形,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某镇司法所对王某监管存在违法行为。

  随后,该院依法向县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就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情形制发撤销缓刑检察建议。府谷县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责令某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并向府谷县法院出具撤销缓刑建议书,府谷县法院随后依法作出撤销王某前罪缓刑、与后罪数罪并罚的刑事判决。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