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护母亲河 2024年08月16日 王超

  

   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检测向黄河非法排污后的水质。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的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存在违规取水、非法排污、围垦河道等突出问题,与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府谷段黄河全流域保护向实向深发展。

  坚持从细从严,突出检察建议作用。该院建议水利、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府谷县域黄河生态环境巡查力度,成立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与行政监管部门建立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并会同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座谈会,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保护合力。

  坚持质效优先,发挥制度效能。针对个别商户向雨水井倾倒污水问题,该院立即与新区管委会磋商解决;针对部分企业蓄水池满后未处理导致河道污染问题,及时与行政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磋商,第一时间终止生态环境继续受损状态。

  坚持防治并重,推进溯源治理。该院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对黄河流域(府谷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测量,溯源、分类进行排查整治,通过履职监督,督促整治河道38公里,清理石料、垃圾3.415万吨,拆除违章建筑50平方米,拆除27座河坝、23座拦河蓄水坝。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