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质效 2024年08月16日 唐晖 贾丽

  为充分发挥流程监控作用,提升办案质效,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河北省涿鹿县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子系统,采取五项措施精细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

  期限预警“及时化”,破解进程监控问题。该院案管部门坚持口头提示和书面通知并重,流程监控员每日对即将到期案件进行期限预警提示,对3日内到期、次日或当日到期案件,分不同情况口头或书面通知办案检察官,确保案件不逾期。

  节点监控“重点化”,破解关键监控问题。该院案管部门重点监控案件是否在办、流程是否回转、涉案财物是否处置、案卷有无归档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正。如在审结有涉案财物案件时,发现有办案人员未及时将《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同步移送案管部门备案,影响涉案财物出库管理的,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建议办案人员规范操作程序。

  案卡审核“精细化”,破解信息填录问题。该院要求办案检察官严格填录案卡,做到应填尽填,案管部门在监控中发现办案人员因只填“必填项”而漏填其他重要案卡信息,无法准确生成统计数据等不规范问题时,及时通知补正,促使全面填录案件信息成为办案人员的检察自觉。

  问题分类“准确化”,破解监控难统筹问题。该院案管部门善于总结工作方法,将12类重点案件、11项监控关键点作为流程监控的落脚点,将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根据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形成对照表,便于流程监控员查漏纠错,使监控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监控通报“常态化”,破解监控难到位问题。该院注重健全监控通报机制,每月定期形成案件流程监控情况分析报告并报送检察长,每季度通报案件流程监控问题,将经流程监控员点对点追踪尚不整改或屡错屡犯、整改不到位情况记录在案,纳入检察官考核并予以通报扣分,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向好。

  (唐晖 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