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护意识、明确保护范围、注重保护效果,针对不同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精准提出应对方案,探索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 聚焦重点靶向用力 提高“检察护企”精准性 2024年07月18日 周新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区分不同类型企业法治需求,进一步提高“护”的主动性、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其中,进一步提高“检察护企”精准性的要求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强化精准思维,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厘清“检察护企”精准性的理论内涵、分析精准护企的实践情况、明确提升“检察护企”精准性的路径对于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意义重大。

  精准护企的理论内涵。“精准”含精确、准确之义。笔者认为,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进一步提高“护”的精准性,即“精准护企”,是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达成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基础。

  精准护企的前提是精准发现。这不仅要求检察机关精准发现企业发展难点、痛点问题,及时总结同类问题及其成因,而且要精准掌握企业发展法治需求,畅通问题发现渠道,进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锚定正确方向。

  精准护企的核心是精准监督。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从法律监督层面看,检察机关要实现精准监督,就应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效。

  精准护企的目标是精准保护。从权利保障层面看,检察机关要实现对企业的精准保护,就应强化保护意识、明确保护范围、注重保护效果,针对不同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精准提出应对方案,探索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精准护企的实践现状。“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逐步贯彻精准思维,在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成效初显。

  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当前,检察机关正探索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和不同行业特点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络办公室,实现案件办理的专业化、集约化,推动协同履职;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服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刑事检察监督中,重点打击趋利性执法司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环境资源等专业性较强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民事检察监督中,通过依法办理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行政检察监督中,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领域法律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精准开展司法保护。为充分保障企业发展,多地检察机关开通护企绿色通道和护企应急机制,对涉企案件实行快速审查、快速处理,对企业遇到的重大法律风险和突发事件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救助,帮助企业顺利度过法律风险期、实现长久稳定发展。

  精准应用信息化平台。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护企工作,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空壳公司”监管模型、涉企“挂案”法律监督模型、虚假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等数字平台纷纷上线,逐步实现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

  当然,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企业发展需求呈多样化趋势,能否精准把握企业实际需求、聚焦重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直接影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实效。实践中,涉企案件线索发现难、证据收集难、法律适用复杂、跨部门协作不足、救济渠道不够畅通等难点问题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凸显,亟待从多角度提出精准化解决方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识。

  精准护企的优化路径。为进一步做实精准护企,检察机关可从以下方面优化相关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动轻罪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针对涉生产经营类犯罪的企业,应把握好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的必要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促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效运行,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作为诉讼活动的监督者,检察机关应以涉企“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涉企案件及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监督。尤其针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案件,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应主动引导侦查、规范侦查活动。

  二是精准掌握企业法治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健全涉企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问卷、在线平台等多渠道收集线索,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等进行分类管理和精准化服务。例如,初创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面临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检察机关可据此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集中在合同纠纷解决等方面,检察机关可帮助其通过诉讼或非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大型企业的需求集中于公司治理和合规管理等方面,检察机关可重点关注其内部管理和合规建设,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引导其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预防和化解潜在法律风险;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等问题,检察机关应重点保护其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信息安全、推动数据合规。

  三是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全方位多层次法律保障。精准护企应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打好“四大检察”的“组合拳”。刑事检察方面,应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惩治和预防民企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检察政策,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化发展环境。民事检察方面,应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完善民事执行监督,注重发挥民事检察和解的功能作用,着力营造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检察方面,应积极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并重点针对“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滥用裁量权”等行政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对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补贴等情形加强监督,依法办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注重“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通过统一认识、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案例指引等方式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作者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