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4年5月17日(总第10556期) 2024年05月17日

  王长厚、六安市东信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戈菊、戈锋、张华秀诉被告贺沛炳、贺泽杨、王长厚、六安市东信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江苏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肥供电公司、王开军生命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111民初17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顾超:本院受理原告郭帆与被告顾超离婚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8日14时4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葛健龙:本院受理原告康瑞与被告葛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111民初16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音锐:本院受理原告高莉与被告音锐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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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培: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寿与被告胡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111民初19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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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栖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租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娟娟、石伟与被告上海栖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租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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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慧:本院受理原告黄小平与被告王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祥勇:本院受理原告张雪峰与被告陈祥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银:本院受理原告张圣清与被告徐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小波:本院受理原告蒋莉莉与被告秦燕、安小波、合肥九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11民初6158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蒋莉莉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和原告蒋莉莉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裕安区尚睿背景墙经营部与被告李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六安市裕安区法院(2024)皖1503民初1844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石留:本院受理原告吴陈诉被告石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梁华全:本院受理原告陆勤梅与梁华全扶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111民初1963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梁华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陆勤梅25500元,并自2024年6月起每月给付原告陆勤梅扶养费1500元;二、驳回原告陆勤梅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庭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拉扎斯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庭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安徽庭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春玲诉被告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杨:本院受理原告董先中与被告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势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龙子湖区毛红广告设计室诉被告安徽势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11民初865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新平:本院受理原告申飞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55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文秀:本院受理原告李丽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51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江西德泰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宏洋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江西德泰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宏洋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2529.8元;二、驳回原告安徽宏洋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永岩:本院受理原告刘飞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55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赖贤林:本院受理原告李露露与被告赖贤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赖贤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露露劳务费42100元;二、驳回原告李露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67.5元,由原告李露露负担41.5元,由被告赖贤林负担42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严永付、韩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旭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严永付、韩志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79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严永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阜阳市旭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000元及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二、驳回原告阜阳市旭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严永付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娥:本院受理原告卞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69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敬云:本院受理刘桂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686号,刘桂清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000元及利息(利息按一年期LPR的4倍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田阳阳:本院受理原告曹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59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洋:本院受理原告任玉彬诉被告孙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43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85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许林:本院受理肖子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706号,刘桂清起诉要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汝国、合肥昌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书伟诉你们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616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秦飞飞:本院受理原告程贺章与被告秦飞飞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049号,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兰婷:本院受理原告纪婷婷与刘兰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5803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曹建彬: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3055号,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项94176.95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划扣之日起计算至代偿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3、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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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池莉:本院受理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3054号,阜阳融信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项519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划扣之日起计算至代偿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3.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颍泉区三湘四水餐饮店: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区陈娟酒店食材配送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926号,阜阳市颍州区陈娟酒店食材配送经营部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506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431.39元(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方式:以506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11月30日为431.39元);以上暂合计为:5491.39元;3.请求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教友:本院受理原告卫时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皖0181民初183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钟国财:本院受理原告刘恩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皖0181民初20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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