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4年4月8日(总第10522期) 2024年04月08日

  王双双:本院受理原告阜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双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双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阜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垫付款46520.98元及利息〔以23482.74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以11592.72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以11445.52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9月2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3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王双双负担。本费用交纳义务人应在本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主动履行,逾期不交纳由本院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标:本院受理原告赞皇县顺驰汽车服务中心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45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纪强、黄道红、刘婷、李妍霖:本院受理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406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邓娟、魏伟:本院受理李燕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3535号,要求你们支付欠付的租赁费、滞纳金及物业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徐志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9058号,原告王峰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2641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6410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上浮50%,自2020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你支付原告违约金3438元(违约金以11460元为基数,每日按欠款总额2%支付违约金);3.判令你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建梅、唐海峰、邵婷、张安芳、钱成、张蓉、蒋苗苗、杨春艳、杨祖建、丁世周、鲍凌云、杨吴、刘永、李安川、刘扬、王壬浩、沈家辉、江海涛、何飞杨、张伟伟、王岩:本院受理原告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要素式审判告知书、要素表、诉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虚假诉讼责任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崔莉:本院受理原告郭祥林与被告崔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叶红亮、叶亚兵、黄艳梅:本院受理原告张输镇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493号,原告张输镇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你们偿还原告货款49323元及利息(利息以4932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梦强:本院受理原告丁基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246号,原告丁基海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自2023年5月22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耿鸿生:本院受理原告杨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6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杨涛借款10000元及利息1476元(2022年12月17日之后的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并由你负担案件受理费59.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原告刘飞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70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刘飞飞款229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3年11月8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由你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502元及公告费(凭票支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树侠:本院受理原告阜阳罍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树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50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树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阜阳罍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款35274.26元及违约金(以30278.13元为基数,支付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4996.13元为基数,支付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均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付);二、驳回原告阜阳罍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1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陈树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新路:本院受理秦永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5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唐利虹:本院受理原告范魁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9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付清原告款项共计18800元,2022年7月6日已付2800元,现欠16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德成、刘桂影:本院受理原告陈敏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412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合肥枣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公司员工程占宇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受理该申请后出具湾工伤举〔2024〕28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期间与你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沟通无果。现向你公告送达湾工伤举〔2024〕28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请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举证。逾期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本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另该工伤认定程序于2024年4月1日予以中止,公告期满后认定程序自行恢复。

  芜湖市湾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